9月24日,凉水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议,就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会上,镇党委副书记刘仲军对《广元市处置不合格党员试行办法》和《凉水镇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农村党员队伍实际,对不合格党员的十种主要表现进行了具体讲述,要求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
最后,镇党委书记田茂杰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对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该项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务必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切忌走过场。凡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必须给予严肃处置,确保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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