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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寺乡纪委认真学习四川省《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4-09-02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点击量:748

92日,乐安寺乡纪委认真学习四川省《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

上午9点,为了提升我乡干部队伍思想素质,结合我乡当前的形式,乡纪委书记王金涛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该《规定》:一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或者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二是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三是严禁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四是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五是严禁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六是严禁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其他公序良俗的活动;七是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会后,各驻村工作组传达了本次学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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