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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责任感 进一步强化管理切实抓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06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点击量:838

 

增强责任感  进一步强化管理

实抓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工作

在全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培训会上的讲话

县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李必钦

2014715

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今天县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召开全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培训会,十分重要,意义很大,目的是通过全面系统培训,使我们项目乡镇分管、从事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项目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使我们的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使我们全县2013年、2014年的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工作得到有力有效推进。前面,我局张学兰总工程师就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及项目验收业务讲的十分清楚、明白,这里,我就加强项目管理业务和项目推进工作强调讲以下五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验收工作责任感

一要充分认识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扶贫工作多次作出过指示。扶贫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和国家扶贫方针政策的落实,关系到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资金项目是红线项目、高压线项目,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部门、乡镇分管和从事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责无旁贷。

二要充分认识扶贫项目工作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工作,不是扶贫部门一家的事,也不是项目乡镇一家的事、项目村一家的事。我们要本着对党负责,对政府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单位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团结协作,同舟共济,同做一桌好菜,同唱一台好戏,共同抓好扶贫项目工作。

三要充分认识项目实施管理是扶贫项目管理中最关键的一环。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的好与坏,它关系到规划审批的实施方案执行严不严格、项目建设任务能不能如期完成、项目技术标准能不能达标、项目质量能不能合格、扶贫产业能不能增收、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能不能改善、减贫目标能不能实现。扶贫项目实施管理赋予我们的责任很大,尤其是项目乡镇、项目村绝不能掉以轻心。

四要充分认识项目验收是扶贫项目管理中十分重要的方面。项目验收,它检验我们项目实施真不真,实不实,扶没扶真贫,真没真扶贫,合不合规,达不达标,整体合不合格。通过开展项目验收,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项目乡镇、项目村和我们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共同一道要负责任地把项目验收工作抓好。

五要充分看到目前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验收工作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大多数项目乡镇、项目村做得不错,但有少数或个别项目乡镇、项目村做得很差,有的对项目认识不到位,有的对项目不重视,有的项目工作推进不力,有的项目实施效果不佳。特别是建设工期在201312月底结束的项目,个别乡镇既不加快项目报帐,目前只报到20%,又不组织开展项目自查验收,项目主管部门电话打了又打,催了又催,始终不来气,慢慢腾腾,还说什么忙得很,缺人手,不晓得咋搞。我认为忙得很,缺人手实际上还是一个认识和重视问题、工作方法问题。不晓得咋搞,业务不熟,一方面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不固定,变动频繁,今天我们请来参会落实的是此项工作相对固定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以后我们就认你们了,直接找你们联系落实项目工作。一方面是没有认真学政策、学业务,今天开这个培训会,我们重点来解决这个问题。扶贫项目是县委、县政府的项目,是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不是扶贫部门的部门项目、部门工作;今天会后,希望这项工作做得差的要有大的改观。前面提到的问题,包括后面讲到的问题,只提问题,讲现象,不点具体的项目乡镇、项目村,但可以对号入座。

二、认真把握“五严格、五明确、五落实、五确保”要求,切实抓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一)认真把握“五严格”,切实做到扶贫项目实施管理规范化。一要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方案,按照审批的项目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变更。二要严格执行项目程序。确需变更调整的项目,必须履行报批程序;扶贫项目建设方式确定,必须实行“一事一议”;确定为竞争性谈判、比选、招标、政府采购等项目建设方式的,程序上一个都不能少。三要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管理“三个一”。招标一经确定,不得转包;合同一经签订,不得变更;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按规定一律实行政策采购。四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有国家建设标准的执行国家建设标准;无国家建设标准的执行行业建设标准。五要严格执行扶贫项目政策。要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一事一议、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为主实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确定为竞争性谈判、比选、招标等建设方式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类项目的,项目乡镇和项目村要解决好农户自筹和投工投劳的问题。财政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1053号)的规定不得超过单位造价的70%。项目实施区域内扶贫对象要全覆盖,产业扶贫项目要让扶贫对象直接受益。按规定对扶贫对象(建卡贫困户)实行差异化扶持政策(包括补助标准和补助额度)。产业发展中,贫困农户到户补助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户不高于6000元,对一般户到户补助每户不高于3000元。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社道、便民路,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不得高于行业部门标准。

(二)认真把握“五明确”,切实做到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指向准。一要明确项目建设的目标、项目建设的内容、项目建设的规模(批复的项目方案内清清楚楚)。二要明确项目建设的方式。三要明确项目建设标准。四要明确项目补助标准。重点讲一下没有国家、行业补助标准的到户项目可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原则上到户产业发展项目以发放生产资料方式兑现补助;到户居住环境改善建设项目原则上以货币方式兑现补助,实行先建后补。五要明确项目建设工期和进度,原则上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自下达之日起,要在一个年度周期内完成。

(三)认真把握“五落实”,切实做到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接地气。一要落实责任。项目乡镇、项目村是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的工作主体、实施主体、责任主体,扶贫对象是参与主体和受益主体。乡镇、村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相应职责,领导小组要下设资金、物资、建设质量等具体管理小组,充分发挥职责作用。二要落实资金、物资、项目质量管理等办法。三要落实群众筹资投劳和整合项目资金。四要落实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五要落实后期管护措施。

(四)认真把握“五确保”,切实做到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上水平。一要确保项目计划执行和项目投资任务全面完成。二要确保项目技术达标和项目质量合格。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建设质量有缺陷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返工消除。三要确保项目建设的工期,一年为期。四要确保产业发展项目促增收,基础建设项目促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扶贫效益明显。五要确保通过项目建设实现减贫目标。

项目实施管理中还需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项目实施中或结束后未验收前,因洪灾、风灾等造成项目损失的,项目乡镇、项目村要及时组织核灾,并具备文字的、影像的相应资料,我们在工作检查指导中,发现有个别乡镇做得不好,或根本未做,项目已面目全非,这样要影响项目验收的,无法验收。二是项目未验收前,原则上不得在已实施扶贫项目上新安排实施项目,我们在项目工作指导中,发现有乡镇是这样搞了的,而乡镇自查验收什么都没有搞,已经看不到实施的扶贫项目了。这样,也要影响项目验收,无法验收。三是同一个项目,既安排了扶贫项目实施,又安排了其它涉农项目实施,这种重复实施的项目,我们发现有,项目乡镇要认真处理好,弄不好,操作不当,存在套取嫌疑,是扶贫项目资金被套取了,还是其它涉农项目资金被套取了,值得重视。四是扶贫项目实施的过程,也是扶贫项目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完善的过程,也就是说扶贫项目资料贯穿于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项目乡镇、项目村项目实施完了,什么项目资料都没有,或不齐不全,缺这少那,补起来相当麻烦。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乡镇、项目村要落实专人加强项目资料的管理,务必把这项工作做好。

三、以财政专项扶贫项目验收办法(试行)为指导,切实抓好扶贫项目验收工作。

这次会议上,县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出台印发了《青川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扶贫移民发〔201437号),办法中对验收对象,验收依据,验收内容包括工程类项目、产业类项目、采购类项目、培训类项目,验收组织及流程,项目验收具备的资料等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这是指导我们今后财政专项扶贫项目验收工作纲领性、可操作性的文件。就项目验收工作我强调几点:

(一)请项目乡镇、项目村认真组织学习、执行好青川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验收试行办法。

(二)关于项目进度验收。这项工作过去没有专门开展,县财政局坚持严格按项目进度拨款,从现在起,今后凡项目乡镇要求给予项目进度拨款的,先书面或电话报告,县扶贫移民局安排组织开展项目进度验收,填写项目进度验收表。

(三)关于隐蔽工程验收。这项工作过去做得不好或未搞。从现在起,以项目实施单位乡镇、村为主对各类隐蔽性工程认真进行现场验收,并具备充分的相关资料。

(四)关于项目完工验收。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乡镇、村要加强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开展项目自查,做到完工一个,验收一个。

(五)关于项目初验,项目工期一年满后,项目实施单位乡镇、村要抓紧组织全面开展,不得拖时间。

(六)关于项目竣工验收。项目乡镇申请县级竣工验收前,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基础工作。一是道路、桥涵、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性项目,必须请交通、水利等专业技术机构进行验收,出具工程质量合格意见。二是提供竣工验收的项目资料先送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初核通过。三是项目现场及通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到现场的准备工作要落实。

(七)关于项目验收资料。要求完整、真实、清晰、规范。要对照项目验收试行办法中项目验收具备的资料要求,凡项目上有的、涉及到的,一项都不能少。

(八)要正视项目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项目验收工作中,特别是项目施工单位完工自查,项目实施单位乡镇、村初验,有的不重视,迟迟不开展;有的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有的项目资料严重不完整,部分资料缺乏真实性,一些影像等复印件资料锅墨黑,看不清,资料单单片片,零零碎碎,未加整理。诸如此类,凡此种种,说了这么多,最大的两个问题,自查和初验工作不扎实,项目资料不规范,请项目乡镇、村对照抓好完善。

(九)关于项目验收工作开展。2013年度工期在201312月底的5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涉及的5个乡镇(红光、石坝、马公、房石、大坝)、秦巴连片扶贫项目涉及的3个乡镇(乐安寺、前进、曲河),会后要迅速抓好初验,要求20148月中旬申请县级验收;2013年度工期在20149月底的3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涉及的3个乡镇(苏河、茅坝、楼子)、3个洪灾扶贫项目涉及的3个乡镇(乐安寺、前进、曲河)、连片扶贫项目涉及的2个乡镇(白家、建峰),要积极做好初验相关工作,要求在201410月底申请县级验收。2014年度工期在20156月底的7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涉及的7个乡镇(金子山、马鹿、七佛、三锅、蒿溪、瓦砾、茶坝)、连片扶贫项目涉及的两个乡镇(姚渡、大坝)要抓紧启动项目实施,把项目验收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之中,项目工期1年满后,要求20157月底申请县级验收。

(十)明确项目验收分工。2013年度2个连片扶贫项目涉及5个乡镇的项目工作,由县扶贫移民局规划股负责;2013年度8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和3个洪灾扶贫项目、2014年度7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和1个连片扶贫项目涉及乡镇的项目验收工作,由县扶贫移民局指导股负责。

四、强化项目监管,切实防止项目中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一)扶贫项目监管形势不容乐观,可以说问题严重,现象突出。以我县2013年开展的2010-2012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和省市复查通报、2014年开展的2011-2013年使用扶贫资金集中采购各类物资自查自纠和市复查通报青川县的问题表现:存在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现象,个别乡镇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个别乡镇存在套取扶贫资金的嫌疑,招标不规范,存在滞留资金现象,扶贫对象选择不准确,项目资料不够齐全、财务处理不规范,报账进度较缓慢,个别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效益,扶贫政策宣传不够(以上是201311月通报的)。自行采购超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限额标准以上的大宗物资,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部分物资成交单价与预算单价完全一致;存在拆解采购标的,规避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现象;随意变更或变通执行合同条款,未按合同条款组织验收,没有任何依据超出合同金额支付款项;随意变更确定事项,村民“一事一议”制度不严谨;没有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申请资金资料不完整;项目验收和报账资料规范性差,佐证材料不完整(以上是20146月通报的)。两次通报的问题多达近20个,这还不完全。这些问题是有具体事例的,哪个乡镇哪个村哪个项目的具体问题,通报的清清楚楚,责令限期整改。国家、省将对2009年—2013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开展专项审计。

(二)认真整改,举一反三。特别是2013年度的财政专项扶贫项目(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洪灾扶贫项目、连片扶贫项目)涉及的乡镇要对照存在的类似问题,认真整改到位。2014年度扶贫项目(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连片扶贫项目)涉及的乡镇在项目管理中要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三)严格监管,防范未然。项目乡镇、项目村,包括县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职责,第一,在项目实施中有下列4种情况的,项目建设必须立即终止,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一是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和资金用途;二是贪污、骗取、挪用、截留、挤占项目资金的;三是项目建设单位失去项目实施能力的;四是其它违反扶贫开发政策、法规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第二,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落实。第三,凡在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统计上报和检查验收时弄虚作假的,由有关部门按党纪、政纪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请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绷紧扶贫项目资金“红线”、“高压线”这根弦,依规依纪依法管好扶贫项目,用好扶贫资金,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五、加强督查督办,切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

2013年度财政扶贫项目实施部分已经结束,部分正在实施将要结束,2014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批复已下达,任务已明确,请各项目乡镇、项目村切实负起责任,把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和项目验收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对此项工作不力的项目乡镇,一是我们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要下发整改通知、督办通知;二是请县委督察室、县政府督察室专项督察发通报;三是建议县委、县政府在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扶贫开发工作中加大扶贫项目考核权重,增加分值。

各位领导、同志们,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工作面宽量大,任务重,难度大,风险也大,既然我们分管、从事搞了这项工作,我们就要有所担当。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正视问题、克服困难,增添措施、加强配合,真抓实干、勇于担当,通过我们共同努力,实现扶贫项目管理四个转变:由过去的项目意识不强向项目认识提升转变,由过去的项目随意性向项目规范化转变,由过去的项目管理粗放式向项目管理精细化转变,由过去的项目问题多向项目零问题转变,确保我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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