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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家乡组织学习《青川县机关工作人员生活时间“十不准”》

发布时间:2014-07-01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点击量:965

  近日,白家乡组织全体乡干部,村(社区)书记、主任,乡属各单位负责人在乡政府二楼会议室学习了《青川县机关工作人员生活时间“十不准”》。

    《青川县机关工作人员生活时间“十不准”》是继中央八条规定、省委八条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县委八条要求之后,县委、县政府根据当前形势做出的又一项转作风、促党风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反对“四风”问题,以“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建设“魅力白家、幸福白家”增砖添瓦。(白家乡:刘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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