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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打出护农“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3-07-12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点击量:777

     不久前,山东省济南市纪委、监察局查处并通报了济阳县某村村委会捆绑收费、平阴县某镇民政所虚报冒领专项救助资金等问题。近年来,该市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并将工作重点放在涉农领域,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打出一套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监督管理的“组合拳”。
    暗访摸实情,严肃纪律惩处。济南市每年都组织开展针对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暗访检查、重点抽查和跟踪监督,现已常态化。2013年初,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对涉农收费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采取入户暗访、听取汇报、核查账目等方式,检查10个县(市、区)的21个乡(镇),暗访59个村,走访321户村民,深入了解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调查了解,依纪依法处理;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等影响恶劣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挥惩戒警示的作用。2012年以来,全市共严肃查处涉农乱收费、土地承包、捆绑收费等违反强农惠农政策、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22起,涉及违规金额161万元,给予2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联合为保障,认真落实整改。济南市健全案件剖析整改机制,推行“一案一整改”、“案后监督回访”等制度,促进了整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此基础上,整合力量,加强与农业、财政、人社、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间的协作,形成了“各负其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抓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农收费不规范、村务公开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健全等5个方面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反馈到10个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市直主管部门,对全市215个部门、单位进行了限时整改,有力保障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顺利推进。该市还将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市级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指标,约占考核分值的20%,并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机制为依托,完善长效监管。建成集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等于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科学设置预警点,加强全程监管,对专项资金实现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确保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建立起覆盖全市的“阳光民生”救助体系,从农村困难群众家庭收入信息采集到救助指数自动生成,再到分类实施及时救助,实现社会救助过程全公开。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健全低保听证评估和联审会审制度,严把“入口关”,75%的村(社区)建立了低保申请听证评议制度,确保政府救助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向社会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12年以来,该市通过“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已对12.8万人进行了救助,总计发放救助金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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