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宏:遏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现象
发布时间:2013-03-22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点击量:973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近些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如何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制约和监督,遏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现象?两会期间,本报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
魏宏说,现代社会,政府之所以具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有权对各种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分配和使用,当然这种权力来源于社会的信任和委托。如何担负这种信任和委托,对于各级政府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处置得当,不仅能增收节支、提高效益,还能有效预防腐败;处置不当,不但浪费资源,还容易滋生腐败。
魏宏说,约束行政权力、规范政府行为包括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得靠法律制度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必须按照法律和制度公开、公平地进行。
“法律和制度的设计初衷是好的,但如何落实执行到位,就转入了具体操作层面。”魏宏说,在具体操作层面,四川的做法是,组建一个统一的机构,建立健全一批运行机制。
2012年9月,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立,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公开、公平和规范的交易场所。“这是近年来四川省政府在公共资源交易操作层面最大的一次工作机制和组织结构再造。四川的做法,契合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魏宏这样评价。
据介绍,四川将陆续把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赶”进中心进行交易,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采购这5个大类,以及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林业权等若干小类。各级政府部门不再从事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进入中心进行交易的各类项目,都必须按照也仅仅按照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评审这3个流程完成交易。在流程上找不到先前职能部门的影子,切断了与原来部门连接的“脐带”,从而更彻底地实现“管办分离”。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回归到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监管等法定职责上来,超脱之后,监管指导当然就更有力、更专业了。
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项目,全部实现电子化交易。形成全省统一的信息化交易平台,建立起集交易管理、专家管理、信用管理、交易网站于一体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并通过与互联网、党政网、监控专网的互联,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监管监察、信用管理、金融服务的互通,实现交易主体、监管执法和交易中心三方的一体运行。推行电子身份认证、电子签章技术,使交易全过程在网上进行,实行电脑辅助评标、异地远程评标与网上竞价,实现电子化交易。
从目前中心的运转情况看,成效和反映是积极的。该中心从2012年9月正式运行以来,已经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827个,实际交易金额259.47亿元,平均节资率达22%。
魏宏说,接下来,四川省将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的力度,在进场交易范围、交易信息发布、电子化交易平台、专家评审及管理、场地建设标准、内部运行机制、政策法规制度、监管监察平台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力争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向更高层面,取得更大成效。(尹健 李雪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