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竹园镇实行半月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全力助推机关效能建设。
一是明确通报内容。半月通报制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当前重点工作,项目工作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二是明确时间界限。就当前重点工作、项目工作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按照轻重缓急及工作需要,明确其完成的工作时限,并告知负责对应工作的相关领导、人员。
三是确保督促到位。镇人大、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职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检查督促工作开展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工作或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通报,达到促进工作开展的目的,切实助推效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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