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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密市落实四项制度 加强对重点项目监督

发布时间:2013-07-17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点击量:840

    今年以来,河南省新密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监督监察职能,落实四项制度,构建监督体系,从源头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促进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廉洁高效运行。
    一是分工负责制。对负责监督监察的重点项目,实行责任分工,市效能办切实做到同步介入、全程参与、跟进监督。
    二是定期调度制。每周对项目实施相关单位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调度,每季度听取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工程进度、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汇报,分析监督监察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监督监察措施。
    三是监督监察制。采取日常监督、现场监督、特邀监察员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四是情况通报制。对重点项目的廉政、效能情况,不定期通报,督促项目建设依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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