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切实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现象,青川县住建局以强化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了工程项目监管“一谈两测评”制度。
一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局机关纪检监察室结合“十不准”规定分别与项目施工方负责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警示谈话,明确告知施工方规范自身言行,严禁邀请项目管理人员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
二是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期,组织施工方工作人员从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依法行政、廉洁履职、个人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效能测评。
三是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局纪检监察室组织人员对项目现场人员进行廉政测评,对测评效果差的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并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以及晋级资格。
同时,制度还明确了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轻微的,责令监管人员停职反省;情节较重的,根据纪检和监察有关规定给予现场管理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辞退现场管理人员,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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