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竹园经济开发区、竹园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干部职工在三楼多媒体会议室学习了《青川县机关工作人员生活时间十不准规定》。
会上,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顾晓红组织全文学习了《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青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川县机关工作人员生活时间十不准规定〉》(青委办〔2014〕79号)文件。
党委书记佘红提出了四点贯彻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二是要熟知规定内容;三是要认真遵守执行;四是要严禁“破窗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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