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三不让”打造廉洁工程
发布时间:2013-07-08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点击量:1162
“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这样的悲剧既令人心痛,又让人叹息,更让人反思。”至今,说起江西省抚州市水利局原副局长熊海发受贿案时,抚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伟柱仍感到惋惜。
如何才能减少乃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抚州市纪委、监察局提出了“不让干部倒在工程上,不让监督失在责任上,不让企业亏在诚信上”的“三不让”目标,并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
不让干部倒在工程上
熊海发是一位水利专家,只要看一眼工程建设图纸便能记在心里,为抚州市水利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然而,他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水利工程承建商的巨额贿赂。去年年初,该案曝光后,犹如一枚重型炸弹,让当地不少干部感到震惊。
这起案件,也让抚州市纪委领导深深意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加快探索有效监管机制,才能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让他们既“干成事”又“不出事”。就是从去年开始,“三不让”渐具雏形。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抚州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化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市本级和12个县(区)依托政府网站,统一搭建了抚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严格实行组织领导不到位的一律整改、信息数量不达标的一律约谈、信息质量不合规的一律重报、调度通报未有成效的一律问责,以及一日一统计、一周一排位、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全面公开项目审批、招投标和从业单位等5大类21项信息。截至目前,该平台已上传项目信息10万余条,项目信息电子标签发布信息9546条,实现了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
为规范工程招投标,该市推行了“四项改革”:一是推行交易项目分级管理机制。县(区)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交易。二是在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中试行公选优选诚信投标人制度。推行评标专家及代理机构监管机制;实行评标专家年度考评制度、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开发投标保证金管理软件,实行建设工程投标企业(施工企业)交纳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制度。三是推行充分有序竞争机制。在全市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潜在投标人少于15家的,不予受理。四是取消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项目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电子化。目前,该市所有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交易、政府采购全部纳入了交易中心,实现了网上报名、进场率、监控率均达100%的目标。一名经常接触工程招投标的干部表示:“现在所有项目信息都公开了,招投标也实行阳光操作,每个人犯错的机会自然少了。”
不让监督失在责任上
“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一直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查处的重点。”抚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茂荣说,“仅靠严肃查处这一事后监督手段,很难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只有在事前和事中开展有效的监督,才能发挥最佳的预防作用。”
据悉,该市今年续建和新建的政府投资项目有100个,总投资293.5亿元,项目数量和投入都是历年之最。如果监管不力、预防不当,将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成败和影响项目建设的形象。
为发挥好事前监督作用,该市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分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要全力做好项目分级交易后的服务和管理;发改委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并对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变更和结算进行监督检查;建设、交通、水利、国土等部门负责对管辖行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执法。同时,对各有关监管和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五个不准”纪律要求,即:不准利用职权或职位上的影响,采取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及代理有关工程项目活动;不准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变更为不招标或邀请招标,规避公开招标;不准以任何理由干扰、限制、阻碍招投标监督执法部门及人员依法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不准以任何形式分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统一分级交易;不准接受与工程项目有关人员所送钱物或变相收取工程项目代理机构及业主支付的专家评审费。截至目前,该市已叫停不规范招投标6起,查处招投标方面信访举报11起;发现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51个、处理31个。
该市还成立了33个廉情监督组,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事中监督。廉情监督组围绕“突出监督重大项目的建设程序、突出监督重大项目的环节事项、突出监督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突出监督重大项目的进度质量、突出监督从业人员的廉政勤政”等5个方面,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受理信访等方式对市、县(区)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进行实地监督,有效降低了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率。
不让企业亏在诚信上
抚州市有7家国家建筑一级企业,近30万建筑大军分布在全国各地,曾参与建设了北京奥运会主场馆“鸟巢”、上海世博会主场馆“方盒子”等一批知名建筑,获得了“建筑之乡”的美誉。但是,近年来也有少数建筑企业利用不正当手段贿赂干部、非法牟利,失去了应有的信用,在社会上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
“诚信企业要受到应有的尊重,失信企业就要让它付出应有的代价!”抚州市纪委主要领导态度鲜明。为减少建筑企业失信现象发生,去年以来,该市推行了以“三项措施”为主的失信惩戒机制。一是制定评价标准。围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研究制定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合同履约等市场信用记录。二是开展信用查询。凡是政府投资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必经程序。三是严格市场准入。推出不良记录“黑名单”,实行严格市场准入制,除公示曝光违纪违法及失信企业外,还禁止其一定时期内在抚州市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目前,该市已有12家水利、房建工程承建企业和5名专家被列入“黑名单”。
今年5月24日,抚州市纪委、监察局举行了百家建筑企业诚信倡廉签名活动,市建筑业企业协会在活动中发出了“合法经营,诚信倡廉”的倡议,得到了100家建筑企业的积极响应,营造了“谁诚信谁光荣、谁诚信谁得利”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了建筑企业诚信自律、诚信经营。
前不久,抚州市委书记龚建华对“三不让”给予充分肯定:“‘三不让’提得好,还要做得好,更应监督好!这是提升公信力的一个承诺,要以有力的举措扎扎实实地推进相关工作,营造工程建设领域的清风正气,让老百姓和企业家真正感到我们说得到也做得到。”